6月1日起,我市将开展多项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,主要包括整治摩托车、电动两轮车以及电动三、四轮车的违法行为。其中涉及的关于摩托车和电动车登记上户、是否需要驾驶证等问题,引起市民广泛关注。记者于5月28日就此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。


电动自行车需要上户吗?



有市民称, 自己买的是有踏板的电动自行车, 不知道是否需要上户?如果要上户在哪里办理?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外地户口能办理上户吗?
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,目前,只要是电动自行车和列入国家工信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的电动两轮车都能上户登记。类似共享助力车的有踏板的电动自行车列入国家工信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且符合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的应该上户。

电动车在车辆所有人居住的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上户。申请电动车注册登记,车辆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,并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、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、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(联网核查的不提交)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车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、凭证。外地人申请办理上户还需提交居住证。
此外,还有市民咨询,过去没有及时上户的超标电动车,现在还能否上户?据该负责人介绍,按照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济和信息化厅 公安厅〈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〉》,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提到:对群众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,未及时登记注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 应当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。10月15日(含)后,严禁为未获得CCC认证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。



哪些需要办理驾驶证?



与此同时,有市民咨询,驾驶哪些电动车需要驾驶证以及需要什么类型的驾驶证?如何区分自己的电动车是否属于需要驾驶证的类型?

据该负责人介绍,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为机动车的电动车都需要驾驶证。即将购买电动车或已经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可以查看车辆的“整车出厂合格证明”,如果上面显示车辆名称为“电动自行车” 且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属于非机动车, 不需要驾驶证;如果显示名称为“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” 且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就需要办理驾驶证。此外,记者了解到,对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的“超标电动车”纳入“非机动车”管理范畴,不需要驾驶证。
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, 摩托车驾驶证分为普通三轮摩托车驾驶证(D)、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证(E)、轻便摩托车驾驶证(F)。其中持D照也可以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, 持E照也可以驾驶轻便摩托车。
据介绍,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、 营山大队、 南部大队、西充大队、阆中大队、蓬安大队、 仪陇大队均可申领电动车驾驶证,直属二大队、四大队摩托车考场正在重新修建中。办理驾驶证需要本人持身份证, 到医院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,然后参加考试。本市辖区外的需办理居住证方可申请。
来源:南充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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