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1日,一位群众向南充公安交警阆中大队举报6月19日下午18:25左右,“在阆仪路(鸡公岭村)弯道处,一辆川R86***大型货车违规超越另一辆大型货车,险些造成交通事故”,并提供了当时的行车记录仪视频,希望交警部门能够严厉教育并处罚。


接到群众举报信息后,阆中交警大队立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展开核实调查,通过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到该货运企业车主联系电话,告知车主违法行为的事实,要求驾驶人到交警大队接受教育处罚。



6月22日下午,该驾驶员唐某来到阆中交警大队,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。唐某对他在违规超车、违反禁止标线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并表示为了自身及他人安全,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。随后,大队民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法律,以在弯道等地点超车的、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两项违法行为,对唐某共处罚款250元、记6分的处罚。



在此,南充公安交警倡导广大群众继续发挥监督举报作用,遇见交通违法行为拿起手机及时取证,交警部门将持续重拳打击此类交通违法行为,尤其对大型货车、大型客车、危化品车等重点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必将严惩不贷,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出行环境。


交警提醒:广大驾驶员超车时应选择视线范围广,且对向无车辆行驶等允许超车条件下,确认安全后进行超车。行至弯道处时更要提高警惕,注意前方车辆状态、避免前车突然停车、变道给自己带来的危险。

来源 | 南充公安交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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